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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大排查大整治过程中,执法部门查处多起施工破坏地下燃气管线的违法行为。近日,4起典型事故案例被集中曝光。城管部门特别提醒,施工单位及个人在采取挖掘、钻探、顶管等作业时务必摸清地下管线分布情况,避免盲目施工导致事故发生。
今年4月12日,在通州区马驹桥镇永安公墓东侧150米处,北京中润宏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拓宽河道过程中,仅依靠施工图纸施工,未按要求收集施工区域地下管线相关信息,使用挖掘机械施工时将燃气管线挖漏。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还有两起案例也是在施工过程中破坏了地下燃气管线。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回龙观育新学校实验楼及配套工程项目开工前,建设单位未在管线防护系统发布施工信息,施工单位北京南北永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此情况下,未与燃气公司相关人员对接确定地下燃气管线走向,检修时挖坏了地下燃气管线。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被处以罚款10万元。在房山区窦店镇白草洼村华城家园小区东侧良月乡南大街东侧50米处,北京圣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进行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施工前,未与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对接,未提前收集周围地下管线标志桩等警示信息,破坏了地下燃气管线,造成燃气泄漏。该公司被处以罚款10万元。
另有一起事故,涉及擅自拆除燃气设施。在西城区西斜街36号院旁门施工现场,北京美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未通知燃气公司的情况下,擅自将36号院独立楼体燃气引入口的6个保温台拆除。该公司安全意识薄弱,认为施工过程中不触碰燃气管线即为安全,轻视燃气设施保护,其实已经存在毁损燃气设施的行为。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对其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燃气泄漏极易发生燃烧、爆燃等现象,对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。城管执法部门提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。首先是施工过程中务必高度重视地下燃气管线保护工作;二是施工前要登录“挖掘工程管线防护系统”发布工程信息,与燃气公司等管线产权单位对接,掌握地下管线实际位置走向,避免盲目施工导致破坏地下管线事故的发生;三是施工单位及个人要加强对地下燃气管线的保护意识,重视对一线施工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,在采取挖掘、钻探、顶管等作业时务必摸清地下管线分布情况,做足准备后再施工。(任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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